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 本款文末增加如下内容 样本条款

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 本款文末增加如下内容. 7.5.1 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承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将招标范围内部分专业性较强或承包人无该分项专业资质的工程内容自行发包选定的分包单位。 7.5.2 专业承包单位是指发包人在总体工程中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采购另行选定的工程承包人。 7.5.3 经发包人同意分包时,承包人作为总承包单位,其责任有: (1) 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发包人负责。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 (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 理工作。 (3) 统一向发包人领取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按时供应给专业分包单位。 (4) 统筹安排专业分包单位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 负责编制阶段工程预算、结算;并统一组织专业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仍由承 包人报送。 (6) 负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统一整理、报送、归档。统一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 分包工程经检验评定后,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单位在评定书上签字,作为专业分包单 位向承包人交工的证件。 (8) 承包人影响分包合同履行,并给专业分包单位造成损失时,由承包人向专业分包单位负责赔偿,在承包人没有履行赔偿时由发包人处理,处理结果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属于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分包合同不能履行时,承包人先对专业分包单位赔偿损失,再依据总包合同规定处理。 (9) 按发包人要求负责为甲供设备进场提供场地及工作面,并协助配合甲供设备进场时在工地现场内的卸车、吊运、搬运、移接收、保管和安装。 (由承包人负责安装的甲供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 (10) 负责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及保安。现场清洁及保安由承包人统一负责,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服从承包人的管理,原则上各分包单位负责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后由承包人统一负责清运,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及临舍内的治安及工地现场材料进出场登记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工程材料、设备,仍由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 (11) 负责管理和配合专业承包单位按施工图纸要求预留、开设设备及管线的洞口,按规范和图纸要求封堵设备管线洞口,修补缺陷,防漏治漏等。 (12) 承包人对其预埋的各种管线(含线缆)应保证线路畅通和质量合格,设备基础符合各专业工程设计图纸 并质量检验合格,中间检验合格后移交给各专业承包单位并办理相应的书面移交手续,承包人移交给专业承包单位前,由总承包单位对该部分工程质量负责,移交后,由专业承包单位对该部分工程质量负责。 (13) 总承包单位用于本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含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管、临边维护等)及公共区域的照明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直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7.5.4 劳务分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合同必须送发包人备案,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拖欠工人工资的,发包人可以在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所拖欠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部分价款。 7.5.5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总工期内),如果涉及与发包人另行招标或采购的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配合情况时,承包人应承担与其所负责任(含在总工期内与其它各标段、各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配合等)有关的各种费用,包括总工期内与各专业承包单位的配合费、管理费等费用。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不得再向专业承包单位收取有关总包费用。由于施工现场专业承包工程管理配合及清洁保安内容较多,对于上述未明确的事项,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指挥和协调,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在上述问题上存在分歧,可由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协调确定,各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否则发包人有权对各承包单位处以违约金。承包人应按东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搭建临时设施,并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 5000 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 to 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 本款文末增加如下内容

  • 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 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 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玉长 注册资金:1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00 号 经营范围:提供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版 《高管信息》(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出版《金融世界》(限本公司内设 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经社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其他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基金估值方法 (1) 上市流通的基金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 其他基金按最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 其他事宜 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其他约定 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 使用目的) 乙は、居住のみを目的として本物件を使用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产品代码 WFZQ20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