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样本条款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廠商應更換分包廠商。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乙方應更換分包廠商。 乙方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甲方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轉包廠商與乙方對甲方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再轉包者,亦同。 乙方及分包廠商履約,不得有下列情形:僱用無工作權之人員、供應不法來源之財物、使用非法車輛或工具、提供不實證明、非法棄置土石、廢棄物或其他不法或不當行為。 乙方及分包廠商履約時,除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者外,均不得僱用外籍勞工,違反者,甲方除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罰外,並得與乙方終止或解除契約。其因此造成損害者,並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乙方應更換分包廠商。 乙方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甲方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前目轉包廠商與乙方對甲方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再轉包者,亦同。 乙方及分包廠商履約,不得有下列情形:僱用無工作權之人員、供應不法來源之履約標的、使用非法車輛或工具、提供不實證明、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非法棄置廢棄物或其他不法或不當行為。 契約訂有履約標的之原產地者,乙方供應之標的應符合該原產地之規定。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廠商應更換分包廠商。 廠商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前目轉包廠商與廠商對機關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再轉包者,亦同。 在不違反採購法及本契約前提下,廠商得依本契約所需提供與機關之服務,分包由其他供應商(分包廠商)提供之。廠商分包之作為不得違反採購法與本契約之相關規定。 廠商不得將禁止分包工作項目分包予其他供應商。 廠商分包廠商之名單、基本資料與所負責承攬之工作,如投標文件之分包廠商資料。廠商依採購契約如欲增加、更換或剔除上述資料內之分包廠商者,應於分包廠商開始提供服務前,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機關。如廠商有正當理由,且所選任之分包廠商符合契約約定者,機關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廠商選任之分包廠商依本契約約定為機關提供服務,視同由廠商自行提供服務。分包廠商之行為違反本契約約定,或可歸責於其之行為造成機關之損失,廠商均應按本契約約定對機關承擔之。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乙方應更換分包廠商。 乙方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甲方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前目轉包廠商與乙方對甲方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再轉包者,亦同。 乙方及分包廠商履約,不得有下列情形:僱用無工作權之人員、供應不法來源之履約標的、使用非法車輛或工具、提供不實證明、非法棄置廢棄物或其他不法或不當行為。 乙方應對其履約場所作業及履約方法之適當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負完全責任。 乙方之履約場所作業有發生意外事件之虞時,乙方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發生意外時,應立即採取搶救、復原、重建及對甲方與第三人之賠償等措施。 甲方於乙方履約中,若可預見其履約瑕疵,或其有其他違反契約之情事者,得通知乙方限期改善。 乙方不於前款期限內,依照改善或履行者,甲方得採行下列措施: 使第三人改善或繼續其工作,其危險及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廠商應更換分包廠商。 廠商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本院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前目轉包廠商與廠商對本院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再轉包者,亦同。 本院與廠商召開工作小組會議時,得於必要時邀請分包廠商列席。 廠商及分包廠商履約,不得有下列情形:僱用無工作權之人員、供應不法來源之履約標的、使用非法車輛或工具、提供不實證明、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非法棄置廢棄物或其他不法或不當行為。 廠商應對其履約場所作業及履約方法之適當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負完全責任。 廠商之履約場所作業有發生意外事件之虞時,廠商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發生意外時,應立即採取搶救、復原、重建及對本院與第三人之賠償等措施。 本院於廠商履約中,若可預見其履約瑕疵,或其有其他違反契約之情事者,得通知廠商限期改善。 廠商不於前款期限內,依照改善或履行者,本院得採行下列措施: 自行或使第三人改善或繼續其工作,其風險及費用由廠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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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 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对应的财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 其他資料 除了本《協議》外,服務營辦者亦須遵守相關《服務規格》所載列的規定/承諾,以及服務營辦者建議書和補充資料的內容(如有的話)。如這些文件內容出現矛盾,則以本《協議》為準。社署會密切監察服務營辦者有否遵守所有上述文件的規定。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 建设内容 序号 名称 内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秘密保持 第 11 条 乙は、この契約に定める業務に関して知り得た秘密を漏らし、又は盗用してはなら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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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秘密の保持 第2条 乙は,この契約を履行するに当たって知り得た個人情報を他に漏らしてはならない。この契約が終了し,又は解除された後においても,同様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