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建设方案要求, 2016 年全面推进“科技围合”工程建设,下达我局 29 个城中村“科技围合”任务。经区电子防控工作会议研究,通过 “以租代建”的模式开展罗湖区城中村公共区域“科技围合”租用服务,实现城中村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在贵局大力协助下,该项工作列入 2016 年我局部门预 算。城中村“科技围合”租用采购服务项目(A 包)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开标,中标公司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中标价为三年租用费用 54,656,424.00 元。中标后 电信公司对 18 个城中村进行“以租代建”科技围合建设, 并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通过项目终验起租。 该服务项目将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到期。中国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3 年服务期内,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服务内容,服务响应及时,视频平均在线率达到 98%以上。在履约服务期间,服务质量得到我方及基层使用单位的一致认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优质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可实行合同续期奖励,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优质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经我方综合评定,认为上述服务项目符合优质合同续签条件,特此向贵局申请优质合同续签二十四个月。
区财政局. 区为镇(街)购买的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费由区财政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