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約書人 機 關:客家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主任委員 李永得 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7 樓電 話:(02)89956988 廠 商:代 表 人:統 一 編號: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 ○ 年 ○ ○ 月 ○ ○ 日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产品说明书 ★本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构成客户与永丰银行之间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应一并阅读。 ★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说明书规定的合格客户发售。 ★在投资本产品前,请客户确保完全理解本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的自身情况。客户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永丰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具有销售资格的客户经理咨询。 ★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永丰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永丰银行有权依法对本说明书进行解释。
投资者信息管理 基于宁银理财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载明的各项义务、进行服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报送监管信息、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投资者资质审核和销售适当性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义务的需要,宁银理财有权在业务办理或履行过程中直接或通过代理销售机构间接获取并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及其持有理财产品等信息;在宁银理财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授权宁银理财向宁银理财集团成员、服务机构及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情報管理 乙又は本業務の全部又は一部に従事する者は,本業務の実施によって知り得た秘密及び甲の行政事務等で一般に公開されていない事項を外部へ漏らし,又は他の目的に使用してはならない。指定期間が満了し,又は指定を取り消された後においても同様とする。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资助基准 资助基准载于社署向服务营办者发出的要约及通知书内。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五、31 -78,480.01 -585,0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