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的场所 样本条款

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具体销售网点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基金销售机构或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场所并予以公告。
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的场所. (1) 本基金管理人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的直销中心;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指定网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代销机构营业网点; (3)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具体业务规则与说明参见相关公告)。 具体销售网点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基金销售机构或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场所,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