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样本条款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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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管理人 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000 号邮政编码: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 任璧洁 托管人 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负责人:白志中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000-000 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3376485 联系人:吴少芬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番 号 年 月 日 申請者 住 所 名 称 代表者等名

  •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 管理費 第27条 管理費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通常の管理に要する経費に充当する。 一 管理員人件費二 公租公課 三 共用設備の保守維持費及び運転費四 備品費、通信費その他の事務費 五 共用部分等に係る火災保険料、地震保険料その他の損害保険料六 経常的な補修費 七 清掃費、消毒費及びごみ処理費 八 委託業務費 九 専門的知識を有する者の活用に要する費用十 管理組合の運営に要す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