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品、检查检验(包括X光检查 样本条款

处方药品、检查检验(包括X光检查. 护理、医疗用品(如绷带)等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导致其身体无法移动,在原定旅行回程日以前无法运送回国的,保险人继续承担此期间的境外医疗费用,直到被保险人能够被移动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自该意外事故或疾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并在境外就医,返回境内后因该意外事故或疾病仍需在境内医疗机构继续接受治疗的,对于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返回境内医疗费用保险金,最长给付期限为自其返回境内之日起三十日。如果被保险人可以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人负责赔偿剩余部分,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相应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人按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付补偿金,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相应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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