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兑换. 如: 客户从任何其在本行持有某一货币(「原本货币」)的账户(「原本账户」)扣账兑换另一货币(「新货币」)而 :用于新货币汇款 ;及/或 用于其他交易 ;及 任何于本第 条第 至段述及的兑换、汇款或交易或任何与之有关的指示被取消、拒收或退回, 则本行会将新货币兑换回原本货币并按本行的当行买入价或原本的卖出价计算(以较低者为准),存入原本账户而毋须给予通知。 本行有权就本第 部分第 条述及的外币兑换,从原本账户中扣除任何收费,而客户须负责由此引致的所有损失、成本、支出及任何收费。
外币兑换. 年内之外币交易乃照交易日之兑换率伸算为港元。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则按照结算日之兑换率伸算为港元。外币兑换差额均计入收益计算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