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样本条款

税收优惠.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税种 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葫芦岛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 年度为葫芦岛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7 年度 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沛县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大丰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大丰太阳能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 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增值 税即征即退。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能源环保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能源环保公司宝安二期电厂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环保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 增值税即征即退。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武汉环保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武汉环保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 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兴安盟)科右中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科右中旗开发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 度,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7.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通 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满洲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锡林郭勒)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锡林郭勒开发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 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
税收优惠.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税收优惠.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之“
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税收优惠审批及备案文件、《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十六部分“
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声明与承诺及其提供的税收优惠审批/备案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主要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有效。
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年报、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税收申报表、政府政策文件、相关证书和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种类未发生变更。 经核查税收申报表、政府政策文件、相关证书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所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税收优惠.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进行了公示,处于等待办理备案公告和颁发证书阶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24 号)之规定,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发行人 2020 年 1 至 6 月的企业所得税业已暂按 15%税率预缴。
税收优惠. 本所律师认为,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对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公司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