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供应商家数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21 报价形式 合同包1(桌椅书架采购):总价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二、(十一)过渡期财务管理服务”。虽然 TSA 在 2017 年 12 月到期,且 Kellwood Apparel 将在该协议到期后不再接受 St. Xxxxx 提供的相关服务,同时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整合资产包的财务人员和系统,并向资产包派驻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内部审计等,但不能排除因经营环境、会计制度的差异,导致短期内出现财务管理交接存在困难,上市公司监管不力的风险。 Kellwood Apparel 主要从事快速时尚女性服装设计和销售,在服装行业中属于典型的品牌设计类企业。快速时尚女装更新速度快,潮流趋势和消费者的口味较难把控,同时各种类型的服装通常会经历热度的周期性变化,虽然 Kellwood Apparel 的设计团队较强,新品更新速度较快,但仍不排除未来存在 Kellwood Apparel 的某一产品类型或设计理念得不到市场广泛认可,造成业绩波动的风险。 同时,Kellwood Apparel 产品的生产工厂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和危地马拉等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地区,不排除未来上述地区劳动力成本上升,从而造成 Kellwood Apparel 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目前,Kellwood Apparel 的客户全部为美国大型商场和服装超市,包括 Target Stores、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Dillard Department Stores Inc.、Macy’s Merchandising Group、JC Penney 和 Belk Inc.等。在年轻女性服装市场,Kellwood Apparel 目前为 Target Stores 和 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最大的供应商。但随着电商时代的来临,未来不排除 Kellwood Apparel 产品的消费者逐渐转变在商场和服装超市购买服装的习惯,从而造成 Kellwood Apparel 业绩受到影响的风险。 Kellwood Apparel 作为典型的品牌设计类服装企业,研发设计等核心环节主要依赖于专业的人才队伍。虽然 UPA 和交易协议中关于 Kellwood Apparel 人员团队的稳定性、竞业禁止及反招揽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但在现代商业竞争环境下,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 Kellwood Apparel 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 根据美国服装行业的特点,Kellwood Apparel 目前全部通过终端(卖场/商场)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将产品及销售压库风险转嫁给商场。因美国零售终端的集中度相对较高,Kellwood Apparel 的客户会相对较集中。2016 年全年,Kellwood Apparel 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70%以上,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与 Kellwood Apparel 合作的商场和卖场均为美国资质较好、规模较大的商家 (根据《STORES》杂志公布的 2016 年美国百强零售商排行榜,Kellwood Apparel的第一大客户Target Stores 以 732 亿美元的销售额及 1,774 家门店数量排名第六,其余客户大部分均为美国百强零售商),但不排除未来前十大客户自身的经营表现以及与 Kellwood Apparel 合作的稳定性将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包产生的盈利可通过分红从美国、香港汇回国内的方式由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享有。根据美国、香港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者所投资企业在履行纳税义务后,可按其持股比例享有盈利分红,该等盈利分红汇回国内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关于外汇管理、税收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对上述盈利分红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可能会因此遭受损失。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管制药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2011 年 6 月 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1 年 10 月 1 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