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 (包含個人、「澳門指定商戶. 及企業/機構客戶)
1.1 人民幣定期存款之最低存款金額為人民幣 50,000 元。人民幣儲蓄帳戶之最低開戶金額為人民幣 1,000 元,倘帳戶結餘少於人民幣 10,000 元者不予計息。
1.2 現鈔存款只接受面額 50 元以上之人民幣現鈔,殘損人民幣現鈔受理標準,按照清算行之規定辦理。 人民幣存款利息按每年 360 天基準計算。
1.3 個人戶、「澳門指定商戶」及人民幣貿易結算帳戶之存款牌價利率相同。
1.4 本行有權就客戶經人民幣帳戶存入/提取現鈔收取費用,於人民幣 5,000 元(含)內免收,超過部份按金額 0.5%收取費用,收費標準如有任何變動,將依本行最新之收費規定辦理。
1.5 本行不提供人民幣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