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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指令的发送与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管行已接收”或“托管行处理中”。上述指令状态改变时间视为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态,发现未发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解决。基金托管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基金申赎款信息以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单元佣金等应付款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对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全国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基金托管人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和银行间交易成交单,答复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电话。指令或成交单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及时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指令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因管理人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托管协议及“授权通知”约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发送指令日完成划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预留出距划款截至时点 2 小时的指令执行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前提条件 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先决条件 2.1 划款的先决条件 2.1.1 各方确认,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履行本协议第3.1.2条约定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划款义务(包括配合目标公司及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付款义务并向转让方账户支付转股对价义务)以下列先决条件满足为前提,在投资方按照本协议第3.1.2条约定支付第二期转股对价时,如各方及/或目标公司未能持续符合如下前提的,投资方即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划款义务直至终止本协议,但经投资方书面确认可以(有条件地)豁免的除外: (1) 各方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即本协议、新章程、新股东名册、本协议附件所示的其他附属文件及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2) 目标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本次转股涉及的董事变更、章程修改所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3) 目标公司子公司郑州新益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本协议4.2条约定的股权结构调整涉及的股权变更登记、董事变更、章程修改所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4) 目标公司子公司郑州新益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除投资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创始人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和前海汉仁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受本协议约束履行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4.2条、第4.3条及其他相关义务)。 (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投资方履行相应义务时,目标公司未发生对其资产、人员、业务、财务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事项除外。 (6) 转让方出具承诺函,确认:就本次转股,转让方已经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及/或其他对其转让标的股权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约定通过了必要的内部审议及相关第三方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7) 本协议所示转股后股东已经按本协议的约定签署了目标公司新章程。 (8) 本协议约定的承诺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未违反。 (9) 不存在有碍本次转股完成的其他重大事项。 (10) 目标公司创始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员工已签署内容令投资方满意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限为离职后两年,前述人员承诺全职服务于目标公司且不得在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公司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 (11) 本次并购交易已获得投资方权力机构的批准。 2.1.2 投资方应在收到目标公司关于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该等条件是否满足予以核实并书面通知核实情况,若投资方收到目标公司的前述书面通知后,就该等条件提出异议,上述(5)个工作日时限中断,自投资方收到目标公司补正该等条件并重新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重新起算确认时限。 2.1.3 若第2.1.1条中任何先决条件在标的股权交割前未保持满足状态,投资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若投资方仍履行划款义务或未行使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不影响投资方行使根据本协议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2.2 划款的交割文件 2.2.1 投资方支付转股对价前,除非投资方书面同意放弃其中一项或几项,否则投资方须获得或查验以下全部文件: (1) 获得目标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原件。其中,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应载明投资方的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2) 查验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原件(含详细附注和审计报告)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 获得投资方、目标公司、创始人和原股东签署的包含本协议相关规定内容的目标公司新章程。 (4) 获得目标公司、原股东和创始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本协议相关的承诺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未违反。
ポイント > 相手から開示提供等を受けた秘密情報の管理方法に関す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従前に締結した秘密保持条項との関係整理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知晓并认可,出于降低全市场资金成本的原因,中国结算可以依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则 将每日净卖出证券向香港结算提交作为交收担保品。
支払条件 請負代金(前払金を含む。)は、受注者からの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に基づき2回以内に支払うもの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