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但有权先从 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我们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 若您在宽限期结束后交纳保险费的,我们有权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