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样本条款

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作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0000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公司债券项目受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月度核查确认表》及《每月信用风险尽调清单》,于每月月初通过邮件发送至发行人,核实发行人当月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及信用风险。同时,招商证券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征信报告以及公开渠道,定期及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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