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及设备组价依据 样本条款

工程材料及设备组价依据. 材料费价格按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期发 布的《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砌体(砖)、电线、电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调整依据,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涨、跌幅均以基准价为基础,涨幅超过 10%和跌幅超过 5%时,履行期间不予调整,竣工结算时一并调整。 以上调差金额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执行发包人关于建筑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制度, 应由承包 人根据工程要求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单价,认价小组共同确认后 竣工结算时调整(此部分缺项经询价并经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在进度款认定参考价、最终结算时不再参与下浮)。发包人组织市场调研的,承包人必须配合。
工程材料及设备组价依据. 工程材料及设备组价依据:材料费价格按合同签订 当期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期发布的《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作为基准价,《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应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要求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此部分材料经询价并经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在进度款认定参考价、最终结算时不再参与下浮)。发包人组织市场调研的,承包人必须配合,如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出具备审核条件的材料单价后 14 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调差:钢筋、电线、电缆、砌体材料执行《徐州工程造价信 息》,施工期间材料价的加权平均值涨、跌幅均以基准价为基础,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 在 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 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除以上材料外,其它材料不参与材料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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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价依据 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 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留出足够资金头寸,以保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 契約電流 契約上使用できる最大電流(アンペア)をいい、交流単相 2 線式標準電圧 100 ボルトに換算した値といたします。

  •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利用料 利用者がサービスを利用した場合の「基本利用料」は以下のとおりであり、利用者からお支払いいただく「利用者負担金」は、原則として負担割合証に応じた基本利用料の1割又は2割・3割の額です。 ご負担いただく具体的な金額については、別紙でご確認ください。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