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森美康. 广州迪会信于2015 年10 月通过与海南泰丰及上海希森美康签署三方授权协 议的方式获得了希森美康在广东地区的代理权,并于 2016 年 10 月独立取得了希森美康血液分析等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权。取得希森美康相关代理权后,除海南泰丰仍有零星库存希森美康销售给广州迪会信外,广州迪会信直接向希森美康采购相关产品。2016 年度,广州迪会信向海南泰丰采购希森美康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10 月 2016 年 11-12 月 采购额 3,842.73 86.75 占比 97.79% 2.21% 月均 384.27 43.38 2016 年 11-12 月广州迪会信向海南泰丰采购的希森美康产品主要为海南泰丰持有的希森美康产品库存。 2016 年度,广州迪会信未向海南泰丰销售过希森美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