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样本条款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以下简称“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发来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广一电商园地块(珠江钢琴厂地块)收储工作的函》(海征地函〔2022〕51 号)。根据海珠区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拟收储公司位于海珠区敦和路 100 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该地块已列 入广州市 2020 年土地储备计划及海珠区 2020-2022 年土地储备出让工作方案。就该地块收储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拟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收储权属用地面积 2,947.53 平方米,预计收到补偿总价 7,066 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收回该地块、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土地补偿、交地奖励等各项费用以及公司进行拆卸、平整、围蔽等工作费用(具体见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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