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概述 样本条款

基本情况概述. 2020 年 7 月,华工科技原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向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恒基金”或“基金”)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191,045,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0%(下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35)。 2020 年 11 月,国恒基金邀请华工科技管理团队出资参与国恒基金管理运作。 华工科技董事长马新强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 39 名公司管理团队成员、核心骨干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武汉润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润君达”),润君达对国恒基金及其普通合伙人武汉国恒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恒科技”)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2020 年 12 月 24 日,产业集团与国恒基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武汉华中科 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国恒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59)。 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武汉市国资委”)的批准,并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经全部满足, 《股份转让协议》业已生效。2021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集团协议转让予国恒基金 191,045,514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 近日,华工科技收到控股股东国恒基金发来的《关于国恒基金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告知函》,为进一步落实各方合作,明确合作的细节和目标,国恒基金全体合伙人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基本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与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轩电子”)签订了《关于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与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承诺宇轩电子 2020-2022 年销售额、净利 润分别为:2020 年销售收入 1.8 亿,净利润 1,300 万元;2021 年销售收入 2.0 亿,净利润 1,500 万元;2022 年销售收入 2.2 亿,净利润 1,8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相关公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致同审字(2021)第 440C0183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44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宇轩电子 2020 年度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5,621.85 万元、931.00 万元,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7,226.47 万元、-673.88 万元,未达到收购协议约定的承诺数。 由于宇轩电子 2020 年、2021 年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收购协议约定的承诺数,根据收购协议约定,扣除公司 2022 年需向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支付 5%比例股权对价(即 500 万元)后,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尚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合计 18,379,612.32 元。结合宇轩电子现在的经营状况,及考虑到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目前个人的经济情况,全部偿还现金存在困难,各方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宇轩 电子签订《关于<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与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确定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以现金补偿及股权转让方式向公司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的具体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本次业绩补偿相关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本情况概述.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于 2014 年底与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都宝”)开展煤层气发电项目收益权互换业务。和顺都宝拥有天池20 兆瓦煤层气发电项目及和顺正邦24 兆瓦煤层气发电项目一期的两座已建成且正常并网发电的煤层气电站,武汉南瑞、和顺都宝以及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就上述两个煤层气发电项目达成收益权互换协议。华能信托为本次互换设立信托计划,合法受让上述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支付收益权互换价款(类似于本金);和顺都宝获得互换价款,在回购期内向华能信托直接支付收益权回购溢价款(类似于利息),在期末向华能信托支付回购款(类似于本金);武汉南瑞除需对进行收益权互换履行资金监管、项目运营情况监管之外,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华能信托视和顺都宝的支付履约情况,向武汉南瑞支付浮动收益,或要求武汉南瑞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目前,华能信托要求和顺都宝回购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支付回购溢价款,武汉南瑞按原合同约定需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武汉南瑞与和顺都宝、华能信托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基本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贵州交通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交建”)签订《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项目公司合作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合同》),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参与该项目后续筹备、建设和运营工作。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贵州交建签订《项目公司合作合同》, 并于 7 月 10 日完成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建高 速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4 月 26 日、6 月 26 日和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 2019-001”“临 2019-032”“临 2019-051”和“临 2019-055”号公 告。 2019 年 9 月 9 日,奉建高速公司和重庆市交通局签订了《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协议”或“本协议”)。本次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股东大会已作授权,故本次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对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国投环保产业投建营平台”新主业定位,2021 年 7 月,中成集团结合十四五规划进行了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的调整,中成集团拟提前终止与公司签署的 2021 年《委托协议》(有效期 2021 年 5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不再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股权委托中成股份进行管理。 为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中成集团拟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签署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成乌干达工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乌干达公司”)继续委托公司管理的《委托管理协议》。
基本情况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各方共赢,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与北京广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能投资”或“交易对手方”)签署《北京广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框架协议签署双方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产业并购合伙企业,推动该合伙企业在合适的时机合适的价格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餐饮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以通过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并借助广能投资专业机构的力量,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升广能投资的形象。 根据《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框架协议签署双方即公司和广能投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基本情况概述. 四川长虹是一家集视屏、空调、视听、电池、器件、通讯、小家电及可视系统、液晶显示、应用电视等产业研发、生产、销售的多元化、综合型企业,是中国家电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四川长虹下属服务产业集团长虹格润公司是长虹实施循环经济产业的主体。
基本情况概述. 近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世科环保”)与四川正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洁科技”)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对等、合作双赢的原则,共同签订《油基岩屑(油泥)固体废弃物及其它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公司将与正洁科技合作并在其场地为其提供固体废弃物及其它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合作期5年,油泥处置业务量为第1年3-4万吨,后期为每年不低于4万吨。
基本情况概述. 为开展防城港渔澫港区 14 号泊位 1402 硫磺堆场改造工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防城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 14 号泊位 1402 硫磺堆场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由中港建司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服务, 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221.68 万元。
基本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涌泉亿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泉亿信”)于 2016 年 8 月 2 日签署了《2016-2019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投资顾问合同》,公司聘请涌泉亿信作为资本市场战略规划的投资顾问,委托涌泉亿信及其关联机构向公司提供 2016-2019 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服务。 上述协议的签署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