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付款達 3 個月,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样本条款

延遲付款達 3 個月,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十二)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履行契約需機關之行為始能完成,因可歸責於機 關之事由而機關不為其行為時,廠商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機關為之。機關不於前述期限內為其行為者,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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