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工程费的支付 样本条款

建安工程费的支付. (1) 乙方在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交“月度进度款申请报表”,监理人、甲方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甲方按审定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建安工程费总价的 80%(含预付款)止付。 (2) 当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项目,完成与机组的联合试运转并通过性能试验,乙方提交甲方整体初步验收合格证书、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总价的 10%。 (3) 待工程最终结算审计结束,乙方提交最终结算审核书、结算总金额未开票金额的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冲抵建安工程费预付款,支付本工程除 3%质量保证金以外全部结算款。 (4) 当合同工程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程设备的消缺和隐患排除工作,提交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乙方提交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和财务收据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建安工程结算款的剩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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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财务风险管理、资金管理、非业务类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收益及分配管理、财务信息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等要求。

  •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 特别声明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已向委托人明确说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并不保证委托人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委托人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

  •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512,823,476.78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106,378.4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6,062 户。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2,700.2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95%。

  • 定 义 除非本协定另有规定,本协定中:

  • 令和 年 月 日 甲 東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3-3-2 新霞が関ビル独立行政法人医薬品医療機器総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