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风险. 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承包人风险为:除第 29 条和第 31 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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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承包人风险. 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承包人风险为:除第 29 条和第 31 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31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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