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 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10.5)满1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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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合同,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合同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 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10.5)满1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凡 16 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 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 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 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 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 10.5)满 1 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 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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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 款条款, 医疗保险合同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 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10.5)满1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凡 16 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 11.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 11.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 11.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 11.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 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 11.5)满 1 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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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平安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合同, 平安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合同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 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10.5)满1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凡 16 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 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 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 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 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 10.5)满 1 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 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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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合同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 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10.5)满1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凡 16 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见 10.1),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见 10.2)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既往症(见 10.3)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见 10.4),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其为既往症的,除上述规 定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见 10.5)满 1 年,方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见 10.6),其应提供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细,您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情况,将作为 本公司核定风险保险费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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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1 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