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奖项(荣誉、表彰)情况 2 专家评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 样本条款

投标人奖项(荣誉、表彰)情况 2 专家评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 获得装饰修缮相关奖励(荣誉、表彰)情况:国家级奖项(荣誉、表彰)每个得100分,省级奖项(荣誉、表彰)每个得50分,市级奖项(荣誉、表彰)情况每个得20分;累加计分,最高得分为100分。 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要求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表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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