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Clause in Contracts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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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