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其他权力 样本条款

指导和其他权力. 除了受托人根据法律或法规被赋予的所有权力,受托人应拥有本信托契据附表 1 内规定的信托基金的相关权力,只要这些权力的行使不与本信托契据的信托和方案相抵触。 此类每项权力均应为单独的权力,并且不影响受托人被赋予的所有其他权力的普遍性,受托人可不时行使所有或任何的权力,而不受任何员工或持有人的干预,以其绝对酌情权认为合适的方式和程度行使该权力。 除就本信托契据的条款所载事项外,董事会可就附表 2 所载,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向受托人提供指示或建议(视情况而定)。 除就本信托契据的条款所载事项外,管理委员会可就附表 3 所载事项向受托人提供指示或建议 (视情况而)。 为免生疑问,如果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提供的指示或建议范围似乎出现重叠,则以董事会的指示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为准。 尽管富盈资产是根据本信托契据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的合法登记持有人,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控制权拟出现下文第 0 条描述的变动,则受托人应促使富盈资产按照管理委员会的指示行使附于该等股份的投票权或就该等股份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发生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件(无论是通过要约、合并、协议安排还是其他方式),所有奖励股份及相关收益均应继续按照第 0 条归属,除非在控制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决议变更归属时间表。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公司上述融资事项,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后,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持有人是否符合上述融资的参与条件。 如果上市公司就以信托方式持有的任何股份发行红利认股权证,则受托人不得通过行使附于红利认股权证的任何认购权来认购任何新股份,并应出售创建并授予其的红利认股权证。出售该等红利认股权证的所得款项净额应作为信托基金的收益持有,并应按照董事会建议的方式加以运用。 如果上市公司实施以股代息计划,则受托人应选择接受代息股份。 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合并,就持有人的奖励股份及相关收益因该合并而产生的所有零星股份,就方案而言,均应被视为退回股份,不用作任何员工的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就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作出其他非现金及非代息分配,则受托人应处置该分配,而该处置的所得款项净额应被视为现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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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机制 1. 双方建立高层会晤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交流会议,负责推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合作;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保证双方的日常联系、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正常进行。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方案,并各自负责督促和落实。

  •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契約概要 ڲ ଓ೥ৌ଴धऩॊৃ় ௛௽قିكपेढथ৳૫भৌ଴प௤૩ऋেगञৃ় قିكਗਟभহ௛पઉமକ౤खऩःਗ਼ਞ৓হ௛ऽञमਃ༊৓হ௛॑ःःऽघ؛

  •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 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 管轄法院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