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机制 1. 双方建立高层会晤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交流会议,负责推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合作;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保证双方的日常联系、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正常进行。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方案,并各自负责督促和落实。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契約概要 ڲ ଓৌधऩॊৃ় قିكपेढथ৳૫भৌप૩ऋেगञৃ় قିكਗਟभহपઉமକखऩःਗ਼ਞহऽञमਃ༊হ॑ःःऽघ؛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管轄法院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