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3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 双方确认,本协议因合作期限届满或任何原因而终止的,三立经控(或其关联方)与华谊兄弟(或其关联方)已就实质性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的具体项目以及已经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下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作期限。合作期满后如不再续期,不影响已经正式合作的具体项目依据具体合作协议(如有)持续开展。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双方可于合作终期届满前 30 日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合作期限. 1、 申报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永新县林业碳汇项目设计和项目注册登记备案(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申报项目材料、国家政策变动及国家主管部门未出台对应方法学等因素除外,申报期相应顺延)。
合作期限. 协议有限期为三年,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及续签协议事宜。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合作进展采取平等自愿的方式续签或者扩大范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暂定为 3 年,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继续合作,并应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五年,在双方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延续期限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