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 . UPS 可依其獨自決定允許您與 UPS 之間交換的某些資料(包括資訊及其他資訊. 使用(不限於)下列一種或多種傳輸方法(每種均稱為「傳輸方法」):
(i) 用實體媒體投遞
(ii) 稱為文件傳輸協議(「FTP」)的標準網路協議;或
(iii) 通常稱為電子資料交換
授權 . UPS 可依其獨自決定允許您與 UPS 之間交換的某些資料(包括資訊及其他資訊. 使用(不限於)下列一種或多種傳輸方法(每種均稱為「傳輸方法」):
(i) 用實體媒體投遞(例如 DVD);
(ii) 稱為文件傳輸協議(「FTP」)的標準網路協議;或
(iii) 通常稱為電子資料交換(「EDI」)之電腦至電腦資料饋送交換方法。各資料交換將與 UPS 向您發出的資料交換訂單(「資料交換訂單」)一致,其中資料交換訂單闡明該資料交換之特徵(包括例如,傳輸方法、文件格式、投遞地點及您可能使用資料交換之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