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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样本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磋商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 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 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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