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饭店 样本条款

新世纪饭店. 原承诺内容:于 2016 年承诺函出具日,该公司由首旅日航在管理,协议尚 未到期(到期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集团将依照原有管理合同的相关规 定,妥善解决原有合同的权利义务,在管理合同结束后 6 个月之内,首旅集团将向新世纪饭店董事会提议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管理,并投赞成票,但表决结果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上市公司拟放弃管理权力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 2016 年年报中,发行人对承诺事项进展说明如下:据 2004 年 9 月 1 日业 主方与管理方签订的管理合同以及相关延期协议约定,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后,如双方均无异议,管理协议可继续延期 3 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据此,在管理方相关经营管理工作未出现重大疏漏的前提下,双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因此,管理合同继续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9 年年报中,发行人对承诺事项进展说明如下:经与新世纪现外部股东协商,考虑到饭店使用“日航”品牌已在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与管理公司合作多年,为保持酒店投资收益,稳定经营,维持员工稳定,外方股东要求与日航管理公司续签管理合同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原承诺内容:于 2016 年承诺函出具日,该公司由独立第三方管理公司喜来 登在管理,管理协议在当时尚未到期(到期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首旅集团将依照原有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妥善解决原有合同的权利义务,在管理合同结束后 6 个月之内,首旅集团将向长城饭店董事会提议将长城饭店交由首旅酒店管理,并投赞成票,但表决结果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上市公司拟放弃管理权力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 2017 年半年报中,发行人对承诺事项进展说明如下:首旅集团所属由第 三方管理公司管理的北京市长城饭店公司,其管理合同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到期,并且双方已明确不再续签管理合同。目前,首旅集团及外方股东正在与第三 方管理公司就过渡期中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磋商,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首旅集团将就长城饭店未来管理模式与外方股东进行沟通。 原承诺内容: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由首旅集团与合资方各持 50%酒店产权,并由首旅集团与合资方共同管理。首旅酒店管理或注入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合资到期日为 2020 年 10 月 6 日)。合资期满后,首旅集团将向亮马河大厦董事会提议将亮马河大厦交由首旅酒店管理,并投赞成票,但表决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于 2020 年年报中,发行人对承诺事项进展说明如下:由于亮马河大厦的合资到期问题尚未解决,现正在就该问题与合资方积极协商中。 于 2021 年半年报中,发行人对承诺事项进展说明如下:首旅集团已与亮马 河大厦外方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外方持有的股权,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首旅集团已成为亮马河大厦的唯一股东。首旅集团将就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的管理权事宜与首旅酒店进行协商,于 6 个月承诺时限内,将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交由首旅酒店管理。 首旅集团于 2021 年 6 月根据原承诺相关主体的具体情况,出具了《说明及承诺》。《说明及承诺》是首旅集团秉承切实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对相关事项的进一步细化和延续。具体如下:
新世纪饭店. 新世纪饭店原管理协议到期后,由于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管理,首旅集团与原管理方首旅日航进行了协商,考虑到新世纪饭店使用“日航”品牌已在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与首旅日航合作多年,为保持酒店的稳定经营,同意继续由首旅日航酒店进行管理。 长城饭店:长城饭店原管理协议到期后,由于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长城饭店交由首旅酒店管理,因此在保证该酒店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与外方股东就酒店管理安排进行积极磋商。 亮马河大厦:亮马河大厦原合资协议于 2020 年 10 月 6 日到期,首旅集团与合资方积极协商,推动外方股东股权收购事宜。
新世纪饭店. 新世纪饭店原管理协议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考虑到新世纪饭店使用“日航”品牌已在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与首旅日航合作多年,为保持酒店稳定经营及维持员工稳定,经与其他股东方共同协商后,新世纪饭店与首旅日航酒店分两次签署了管理协议,将管理协议分别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新世纪饭店. 新世纪饭店原管理协议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考虑到新世纪饭店使用“日航”品牌已在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与首旅日航合作多年,为保持酒店稳定经营及维持员工稳定,经与其他股东方共同协商后,新世纪饭店与首旅日航酒店分两次签署了管理协议,将管理协议分别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暂未交由首旅酒店管理。首旅集团将依据《说明及承诺》相关承诺,推进新世纪饭店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事项。 长城饭店:长城饭店原由第三方管理公司喜来登管理,其管理合同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到期,并且双方已明确不再续签管理合同。目前,首旅集团及外方股东正在与第三方管理公司就过渡期中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磋商,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保持经营持续,长城饭店暂时未聘用新的管理公司,由长城饭店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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