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维护及维修 样本条款

日常维护及维修. 1. 如遇门、窗、玻璃、门锁、给水、下水、阀门、龙头、卫生间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开关、插座、洁具、垃圾桶(箱)、宣传栏、路灯、灯杆、路牌、标示牌、公共场所桌椅、消防等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并做好维修维护,维修材料由总务提供。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 98%以上,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2. 负责学校内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确保水、电运行正常;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3. 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以及大件维修材料等由学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日常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清洁剂等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人员工作服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日常维护及维修. 1. 物业公司须明确 2 人负责校内物业的日常巡检、上报、维修,并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巡检包括:所有建筑物门窗、灯、开关、电风扇、空调、窗帘及厕所内外各类设施、楼道内公共设施,学校大门、道路、树木花卉、宣传栏、路灯、雕塑及其它所有户外设施。 2. 学校所有楼宇(不含学生宿舍、教室)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的维修材料费用由学校承担,报学校总务处安排维修。 3. 学生宿舍、教室的物业由物业公司和学生处负责巡检,认定损坏责任(物品自然损坏的,维修材料费用由学校承担,人为损坏的由物业和学生或班级各承担维修费的 30%), 报学校总务处安排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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