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缺陷责任期限为 1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样本条款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限为 1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 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10%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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