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概述 样本条款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概述. 1、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通过网上公开挂牌方式竞得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JB04-05-02、JB04-05-05 地块(孔浦桂王家 1#、2#地块)(下称“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地块位于江北区孔浦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怡西街,南至规划下白沙路,西至江北大河绿化带,北至规划大庆北路,出让面积 74357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商务金融、餐饮、 旅馆、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商服用地 40 年,容积率为不大于 1.75(JB04-05-02)、不大于 2.1(JB04-05-05),建筑总面积 143472 平方米,《成交确认书》载明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 154949.76万元。 2019 年 4 月 11 日,农房集团收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竞 得入选人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 披露的(临 2019-037)。 2019 年 4 月 17 日,农房集团已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 确认书》。 2019 年 4 月 23 日,农房集团已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9 年 5 月 28 日,按照挂牌文件要求,农房集团在宁波市江北区成立 新公司宁波明科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明科置业”、“项目公司”),经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定,同意变更受让方名称,由农房集团变更为明科置业,其他约定仍按照原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不变,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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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賠文件 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理賠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理賠申請書。

  • 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 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4.契約本文、附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3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 実地調査) 第 7 条 甲は、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乙に対し、自ら又はその指名する第三者をして、請負業務の実施状況等について、報告又は資料を求め、若しくは事業所に臨んで実地に調査を行うことができる。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