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25% 样本条款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25%. 其中,首次授予 71.16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89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3.73%;预留授予 13.83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2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6.27%。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33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57%,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且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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