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质疑期.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疑义:开标现场提出询问; 3.对中标交结果的质疑: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6.3
法定质疑期.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疑义:开标现场提出询问; 3.对中标结果的质疑: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6.3 质疑函提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 话和通讯地址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1565651509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5256213650 电子邮箱:xxx@xxxx.xx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 000 号港澳广场 X 座 00 层 0000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