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性规定 样本条款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托管人履行了监督职责,基金管理人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及其更新,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名单变更后应及时发送对方,收到方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名单变更时间以收到方回函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方进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 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交易的发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该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交易,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结算,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