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 甲方承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销售,不向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销售。甲方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需要后,甲方可将空余车库、车位临时按月出租给本区域外的其他人。 占用该共有产权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 (停车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停车费用为 元/月,停车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管理单位及停车费用调整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