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佣金等. 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或投資顧問或其任何關連人士如收到由買賣本公司的投資項目而衍生的現金佣金,均會存入該投資管理人管理的或該投資顧問擔任顧問的有關子基金之賬戶。但是,若有關規則許可,包括 (但不限於)證監會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手冊、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及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守則,此等人士可從經紀及通過其進行投資交易的其他人士收取並有權保留明顯地對股東有利的貨品及服務及其他非金錢利益(對此,上述人士不作任何直接的付款)。這些貨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預選研究服務,為加強投資決策而獲得的電腦硬件及軟件,以及適當的執行交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