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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条件的放弃 样本条款

生效条件的放弃. 经一致同意,双方有权放弃任何一项生效条件,但双方对任何一项生效条件的放弃并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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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签署并正式生效。

  • 突发急性病 指被保险人在主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未曾接受治疗或诊断、在旅行期间突然发生的、并且必须立即接受治疗方能避免身体或生命伤害的疾病,不包括既往疾病、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先天性疾病 指被保险人一出生就具有的疾病(症状或体征)。这些疾病是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异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结构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評価項目 評価対象とする項目は、第2.業務仕様書案の別紙評価表の評価項目及び入札価格で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