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业务 样本条款

码头业务. (1)码头业务经营情况 标的公司直接运营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长堤货柜码头及位于台湾的高雄货柜码头,2015-2016 年总吞吐量分别达 230 万个标准箱和 240 万个标准箱, 2016 年较 2015 年增长约 2%。同时,标的公司还持有天津港联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各 20%权益,2015-2016 年合计吞吐量分别为 490 万个标准箱和 420 万个标准箱,2016 年较 2015 年下跌 13%。
码头业务. 本集团将按照新的发展战略,从三大方向全面提升码头业务的竞争能力:一是推进全球化码头布局;

Related to 码头业务

  • 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19 年 3 月 9 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同一实际控

  •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彌償保證 166. (1) 本公司當時的董事、秘書及其他高級人員及每名核數師以及當其時就本公司任何事務行事的清盤人或受託人(如有)以及每名該等人士及每名其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均可從本公司的資產及利潤獲得彌償,該等人士或任何該等人士、該等人士的任何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就各自的職務或信託執行其職責或假定職責時因所作出、發生的作為或不作為而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訴訟、費用、收費、損失、損害及開支,可獲確保免就此受任何損害。任何該等人士均毋須就其他人士的行為、待遇、疏忽或過失而負責,亦毋須為符合規定以致參與任何待遇或為本公司向其寄存或存入任何款項或財產作保管用途的任何銀行或其他人士或為本公司賴以投放或投資任何款項的抵押不充份或不足或為該等人士執行各自的職務或信託時發生的任何其他損失、不幸事故或損害而負責,惟本彌償保證不延伸至任何與董事欺詐或不忠誠有關的事宜。

  • 契約雙方合意成立爭議處理小組協調爭議 6.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二)依前款第 2 目提付仲裁者,約定如下:

  • 事業内容 入札公告時の仕様書の内容を記載。

  •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引受条件 当社がこの約款に基づいて託送供給を引き受けるにあたっては、引き受ける託送供給が、当社が託送供給依頼者の託送供給を行う期間を通して以下の条件に適合したものであることが必要となります。

  •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