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实训系统功能(4 分) (1) 样本条款

税务实训系统功能(4 分) (1). 演示电子税务局系统仿真真实网上办税客户端 及界面,能够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申报。 (2)演示税务系统操作界面及步骤,如发票系统网上领用发票:发票申领-申领确认-领用发票-发票读入等步骤。 a.完成演示得 3 分,演示不全或不演示得 0 分; b.在此基础上,评委根据功能的界面友好度、操作便捷性和易用性等在 0-1 分之间酌情加分(以 0.1 分为计量单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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