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样本条款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屬前段第 3 目情形,而有增加經費之必要,其經機關綜合評估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得不受前段序文但書限制。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六)廠商提出前款第 1 目、第 2 目或第 4 目契約變更之文件,其審查及核定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五)廠商提出前款第 1 目、第 2 目或第 4 目契約變更之文件,其審查及核定期程,除雙方另有協議外,為該書面請求送達之次日起 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0 天)內。但必須補正資料者,以補正資 料送達之次日起 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0 天)內 為之。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逾期未核定者,得依第 7 條第 5 款申請延長履約期限。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六)廠商提出前款第 1 目、第 2 目或第 4 目契約變更之文件,其審查及核定期程,除雙方另有協議外,為該書面請求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但必 須補正資料者,以補正資料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為之。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逾期未核定者,得依第 7 條第 3 款申請延長履約期限。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屬前段第 3 目情形,而有增加經費之必要,其經學校綜合評估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學校者,得不受前段序文但書限制。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5. 因不可抗力原因必須更換。 若原廠或在台代理商出具停止服務證明,無其他服務可替代,則本局將予該項自網站下架。至於履約保證金仍須依原契約規定履約期滿後無息發還。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二) 廠商提出前款第 1 目、第 2 目或第 4 目契約變更之文件,其審查及核定期程,除雙方另有協議外,為該書面請求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但必須補正資料者,以補正資料送達之次日起 30日內為之。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逾期未核定者,得依「高雄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申請延長履約期限。 (三) 廠商請求契約變更,應自行衡酌預定施工時程,考量檢(查、試)驗所需時間及機關受理申請審查及核定期程後再行適時提出,並於接獲機關書面同意後,始得依同意變更情形施作。除因機關逾期未核定外,不得以資料送審為由,提出延長履約期限之申請。 三、廠商得提出替代方案之相關約定(含獎勵措施):_____ 一、第一款(四),參考工程會版本,其餘參考初稿版本。 二、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六)廠商提出前款第 1 目、第 2 目或第 4 目契約變更之文件,其審查及核定期程,除雙方另 有協議外,為該書面請求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但必須補正資料者,以補正資料送達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5.契約圖說已註明得採用同等品者。 屬前段第 3 目情形,而有增加經費之必要,其經機關綜合評估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得不受前段序文但書限制。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屬前段第 3 目情形,而有增加經費之必要,其經機關綜合評估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得不受前段序文但書限制。 定期程,除雙方另有協議外,為該書面請求送達之次日起 10 工作天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0 工作天)內。但必須補正資料者,以補正資料送達之次日起 10 工作天(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0 工作天)內為之。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逾期 未核定致影響契約所訂期限者,得依第 7 條第 4 款申請延長履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