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使用、发布成披露产品时,应遵守 DFARS 227.7202-3 (《商用计算机软件的权利》)、DFARS 252.227-7015 (《商用品的技术数据》),以及 FAR 52.227-19(《商用计算机软件的保留权利》)等的规定 样本条款

美国政府使用、发布成披露产品时,应遵守 DFARS 227.7202-3 (《商用计算机软件的权利》)、DFARS 252.227-7015 (《商用品的技术数据》),以及 FAR 52.227-19(《商用计算机软件的保留权利》)等的规定 g) 同服务条款相关的争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各方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得向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地:北京。仲裁将依 据当时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例进行,而该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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