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检验(含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样本条款

考核与检验(含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在生产地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所有考核和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有权指派其授权的和指定的检验人员参加上述考核和检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在考核、检查7日前将地点和时间以书面方式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从任何有关的第三方或制造商处获得必要的许可,以使甲方的检验人员能出席考核和检验。 (4) 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乙方分包与外购的部分),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乙方应以快递邮寄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必须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5) 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应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开箱检验,甲方应在开箱 检查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甲方和乙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甲方和乙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6)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由甲方和乙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不予修理、更换,甲方有权自行修理、更换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自尚未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 (7)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发生损坏或短缺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个工作日内,自费安排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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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检验费 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 X 光费、心电图费、B 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 监视与检查 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加以改变。

  • お客様の責任 (1) お客様の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り当社が損害を被ったときは、当社は、お客様から損害の賠償を申し受けます。 (2) お客様は、当社から提供される情報を活用し、お客様の権利義務その他の旅行契約の内容について理解するように努め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 (3) お客様は、旅行開始後に、契約書面に記載された旅行サービスについて、記載内容と異なるものと認識したときは、旅行地において速やかに当社、当社の手配代行者又は当該旅行サービス提供者にその旨を申し出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

  •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 质量保证期 是指自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月。

  •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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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依据 (1)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 交易核對 貴行於每筆交易指示處理完畢後,以電子文件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客戶,客戶應核對其結果有無錯誤。如有不符,應於使用完成之日起45日內,以書面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 貴行查明。 貴行應於每月對客戶以電子文件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寄送上月之交易對帳單(該月無交易時不寄)。客戶核對後如認為交易對帳單所載事項有錯誤時,應於收受之日起45日內,以書面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 貴行查明。 貴行對於客戶之通知,應即進行調查,並於通知到達 貴行之日起30日內,將調查之情形或結果以書面方式回覆知客戶。

  • 用語の意義 この特約における主な用語の意義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とおり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