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型建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样本条款

苏州新型建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新型建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01 月 07 日,注册资本 2,396.78 万元,法定代表人汤伟祖,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谈家南巷 113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造出售新型建材商品房;代建城乡房屋建筑,承包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建筑 五金、电工器材、新型施工机械、建材专用设备及仪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新型建材股权结构为:自然人股东持股 56.03%,发行人持股 43.97%。 截至 2018 年末,新型建材资产总计为 6.05 亿元,负债总计为 2.28 亿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为 3.78 亿元。2018 年度,新型建材实现营业收入为 2.65 亿元,实 现净利润为 1.32 亿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新型建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 5.64 亿元,负债总计 为 1.31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33 亿元。2019 年 1-9 月,新型建材未经审计 实现营业收入为 0.90 亿元,实现净利润为 0.7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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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 区 分 内 容 工事費の算定 工事費は、基本工事費、施工した工事に係る交換機等工事費及び回線収容部等工事費を合計して算出します。

  • 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远处转移 适用于所有甲状腺癌 M0:无远处转移

  • 基本原则 1、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繳付□轉帳繳付:金融機構: ,戶名: ,帳號: 。□其他: 。

  • 株式の引受け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 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 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