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顾问的合作 样本条款

营销顾问的合作. 由“项目业主”承担费用,“营销顾问”应在对项目有影响的,或与第 6.5 条所规定的赔偿有关的所有法律诉讼的起诉或抗辩过程中,与“项目业主”保持全力合作,并确保其所有雇员与“项目业主”保持全力合作。“营销顾问”在本款项下的合作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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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 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协议的生效条件 涉及协议经甲方、乙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 特许权使用费 一、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技术服务 7.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基本条項 第9条(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