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样本条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通过合法程序改选部分董事、监事等。收购人与出让人在《股东协议》中就华菱管线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达成以下安排: 出让人提名五名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和一名监事的候选人,收购人提名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监事候选人;此外出让人和收购人共同提名一名监事候选人。 收购人和出让人应互相协商,联合提名独立董事职务候选人。但是,收购人有权经与出让人协商后提名具资格的候选人,以填补完成交易后出现的最初二个独立董事职务的空缺。 华菱管线高级管理层应包括下列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华菱管线四家主要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湘钢合营企业和涟钢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财务的副总经理亦应兼任财务总监。 上述职务的候选人应由双方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委派,条件是候选人应符合适用法律和经修订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 出让人和收购人应共同向提名委员会提议担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务的候选人。总经理职务候选人应由收购人提议,并经出让人认可。财务总监职务候选人应由出让人提议,并由收购人认可。收购人应有权提名财务副总监职务候选人,财务副总监应由董事会委派。 每一方应在提议拟提名的候选人之前就潜在候选人与提名委员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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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保險 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如有其他保險契約亦加以承保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損失金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對於全部保險金額之比例為限。

  •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票据、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