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0 号)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样本条款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0 号)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0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晏北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20 号),认定宁波海晏北路营业部(1)为客户开立股票期权账户过程中,营业部员工替客户完成股票期权模拟交易和投资者知识测试,且开立股票期权后,未对客户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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