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业务 样本条款

投资管理业务. 接受客户资金委托,依托专业化的投资研究平台和庞大的客户基础,创设和 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并管理客户资产,有效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主要包括:证券 公司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方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资管公司参与经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 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 务(与本集团旗下基金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差异化经营)。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业务方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包括私募股权 基金的投资与管理。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本集团持有两家公募基金管理 公司南方基金和华泰柏瑞的非控股权益,通过其参与经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管理费、业绩表现费及投资收益等。 投资管理业务经营举措及业绩如下: (1)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0 年度,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华泰资管公司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要求,依托全业务链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数字化、生态化运营模式,全面提升投研水平、定价能力及风控效能,积极培育可持续、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业务模式,不断加强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链条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截至 2020 年四季度的统计,华泰资管公司私 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人民币 4,848.58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私募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人民币 2,647.28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2020 年度,华泰资管公司企业 ABS(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人民币 931.72 亿元,行业排名第四。 2020 年度,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聚焦资产识别和风控能力,依托自身产品设计能力和定价能力优势,严格把控基础资产质量,加大业务创新力度,积极向主动管理方向转型,注重资产管理规模质量,品牌效应持续提升。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力稳中有升,净值型产品序列进一步丰富,合计管理集合资管计划 195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1,324.84 亿元。单一资产管理业务持续推进业务转型,积极探索净值型委外业务,主动管理类投资账户收益稳定,合计管理单一资管计划 428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3,087.13 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继续保持特色优势,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数量及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合计管理专项资管计划 127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1,262.86 亿元。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积极构建和丰富产品体系,打造针对投资者不同流动性需求的净值化理财解决方案,发行成立 8 只公募基金,合计管理公募基金产品 17 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 240.71 亿元。 2019-2020 年度,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管理业务. (1) 资产管理业务进入回归本源、规范发展的新时代 随着资产管理行业法律制度基础的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业务去通道化、产品净值化和消除监管套利的进程持续推进,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开启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深度竞合的新征程,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呈现加速态势,各类资产管 理机构将积极谋求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布局,持续打造全品类、丰富完善的 产品体系以及全球视野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的大背景下,通道 业务占比较高的资产管理机构面临较大业务压力,证券公司亟待向主动管理转型,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四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人民币 58.99 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 8.55 万亿元。对于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而言,资产管理业务应在深度把握客户需求和结构变化的基础上,依托全业务链协作及一体化专业优势,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资产配置和产品创设能力,构建专业化资产管理平台,积极整合优质业务资源,全面向主动管理等内涵式增长方向转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投资产品、资产配置和整体金融解决方案。 (2) 私募股权募资和投资规模处于相对低位,行业竞争加剧,头部效应日益凸显 随着资产管理行业法律制度基础的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业务去通道化、产品净值化和消除监管套利的进程持续推进,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开启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深度竞合的新征程,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呈现加速态势,各类资产管 理机构将积极谋求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布局,持续打造全品类、丰富完善的 产品体系以及全球视野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的大背景下,通道 业务占比较高的资产管理机构面临较大业务压力,证券公司亟待向主动管理转型,打造差异化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四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人民币 58.99 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 8.55 万亿元。对于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而言,资产管理业务应在深度把握客户需求和结构变化的基础上,依托全业务链协作及一体化专业优势,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资产配置和产品创设能力,构建专业化资产管理平台,积极整合优质业务资源,全面向主动管理等内涵式增长方向转型,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投资产品、资产配置和整体金融解决方案。
投资管理业务. 通过“资产管理+资本投资”双轮驱动的运营模式,发挥“资源
投资管理业务.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34,549.96 万元、 52,713.25 万元和 61,696.0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5%、4.53%和 4.53%。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板块整合了资产管理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 基金投资严格遵循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必须符合基金合同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的要求,以及有关公平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制度和规则。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包括为机构、个人提供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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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管理人 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负责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运作和产品管理。投资者在此授权并同意广东华兴银行享有以下权利: 1. 以理财计划投资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为理财计划的利益,对被投资的各类基金(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企业等行使出资人/投资者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投票的权利)以及行使因理财计划财产投资于证券类基础资产(含债券)或其他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资产)所产生的相关权利。

  • 医疗机构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之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上述医院的分院、联合病房或联合病床,精神病院,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

  • 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

  • お客さまの責任 (1) お客さまは、39(1)の規定により当社がお知らせした事項等を遵守してガスを適正かつ安全に使用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2) お客さまは、乾燥器、炉、ボイラー等保安上の取り扱いに注意を要する特殊な消費機器を設置若しくは撤去する場合又はこれらの消費機器の使用を開始する場合には、あらかじめ当社の承諾を得ていただきます。 (3) お客さまは、圧縮ガス等を併用する場合など、当該ガスが逆流するおそれがある場合には、当社の指定する場所に当社が認めた安全装置を設置していただきます。この場合、安全装置はお客さまの所有とし、その設置に要する費用(設計見積金額に消費税等相当額を加えたものといたします。)をお客さまに負担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4) お客さまは、昇圧供給装置を使用する場合には、その使用方法に従い天然ガス自動車又は次に掲げる全ての条件を満たすものにガスを昇圧して供給することのみに使用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 次の情報は、前項の秘密情報に含まれないものとする (1) 開示の時に公知である情報 (2) 開示される前に自ら正当に保持していたことを証明できる情報 (3) 開示の後に甲又は乙のいずれの責めにも帰すことのできない事由により公知となった情報 (4) 甲及び乙が本協定に基づく秘密保持義務の対象としないことを書面により合意した情報

  • 評価項目 評価対象とする項目は、第2.業務仕様書案の別紙評価表の評価項目及び入札価格です。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 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 2.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必须于每个工作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 4. 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5.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上述事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并保证上述事宜按时进行。 6. 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7. 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8. 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如果基金托管人未能按时拨付相关款项的,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投标承诺书 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