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许可证 样本条款

订购许可证. 如果软件已作为订购许可证提供给贵方,则贵方之使用将限制于销售要约/报价单所列之 Blancco 与贵方双方同意的期限,该期限一般为 1 年至 5 年(“订购许可证期限”),并且受销售要约/报价单中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订购许可证”)。
订购许可证. 如果软件以订购许可证的方式提供给贵方,且仅限用于相关报价单或采购订单中约定和指明的特定时间段(“订购许可证”),则本节的规定适用,并取代本协议中任何其他冲突条款。 2.1 在订购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和相关服务可能仅限于相关报价单或采购订单中指明的特定地点、硬件或签约实体,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订购许可证不包含任何贵方关联公司的使用。 2.2 贵方根据订购许可证使用软件不受以下公平使用政策(“FUP”)和本协议其他限制(“合法使用”)的限制。 2.3 FUP 旨在防止少数用户欺诈和滥用我们的订购。以下是不被视为合法使用的做法的部分清单: (a) 转售订购许可证; (b) 与第三方共享订购; (c) 使用模式异常,不符合正常个人订购使用模式; (d) 使用比购买时告知 Blancco 的数量多得多的数量; (e) 其他可能与确定合法使用相关的做法,Blancco 保留在做决定时考虑任何非法、禁止、异常或不正常活动的权利。 2.4 公平使用政策规定,如果订购许可证的数量与在购买日期告知 Blancco 的相比出现显著变化(超出 20%),贵方有义务立即告知 Blancco,Blancco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根据当前价格为过度使用部分开具发票。 2.5 Blancco 可选择终止与贵方的关系,或者如果确定贵方违反此 FUP 或本协议使用订购许可证,可以立即暂停贵方的订购许可证。在合理的情况下,Blancco 将在暂停或终止贵方的订购之前向贵方发出不当使用的通知,而且 Blancco 可自行决定为贵方提供另一种订购方式。订购许可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永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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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经营项目 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社会公 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 一般規格 無人機應用-3D 實景建模(不含禁航區飛行) 本品項提供透過無人機空拍建置3D實景模型服務。成果需可於加值品項:地球4D GIS(時空地理資訊系統)雲端平台展示,具備模型與圖資資料展示、儲存與下載等功能。 其服務與產出項目規格包含:

  • 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 信義誠実の義務 甲及び乙は、信義を重んじ、誠実にこの契約を履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10,857,000 8,746,430

  • 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汇总相关支队采购需求,购置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本项目属于工业。

  •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项目进度计划 8.4.1 项目进度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应按照第8.3款[项目实施计划]约定编制并向工程师提交项目初步进度计划,经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应在21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项目初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对工程师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 经工程师批准的项目初步进度计划称为项目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工程师有权按照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承包人还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的进度计划,由工程师批准。 8.4.2 项目进度计划的内容 项目进度计划应当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其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项目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的份数和时间等,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 8.4.3 项目进度计划的修订 项目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修订的项目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承包人如接受,应按该通知修订项目进度计划,报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如不接受,应当在14天内答复,如未按时答复视作已接受修订项目进度计划通知中的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应在收到修订的项目进度计划后14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未按时答复视作已批准承包人修订后的项目进度计划。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项目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