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评价 样本条款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3〕3 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 5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向 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诚信评价. 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3〕3 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评分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的,得 0 分;不存在此类情况的,或虽受过行政处罚但修正行政处罚期 已满,可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得 5 分。 评分依据: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